
第1篇 气瓶储存制度1
一、气瓶采取专人、专库储存保管;
二、气瓶仓库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建造;
三、仓库内不设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四、控制库内的最高温度不超过环境(-40~60℃)并避开放射线源;
五、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设有明显标志,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六、气瓶放置整齐,ysp-50配戴好瓶帽,立放时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第2篇 气瓶储存发送制度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第3篇 气瓶储存制度
一、气瓶采取专人、专库储存保管;
二、气瓶仓库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建造;
三、仓库内不设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四、控制库内的最高温度不超过环境(-40~60℃)并避开放射线源;
五、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设有明显标志,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六、气瓶放置整齐,ysp-50配戴好瓶帽,立放时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第4篇 气瓶储存、使用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气瓶储存的安全使用,做好气瓶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气瓶储存的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气瓶储存的安全管理。
3、职责
供应部负责气瓶储存的管理工作。
4、内容
4.1公司应定期对供应部库房管理人员、各车间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2供应部应设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3供应部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应当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并委托供气单位将气瓶送至公司库房。
5、检修人员使用气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5.1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5.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5.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5.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5.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第5篇 气瓶储存、发送制度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第6篇 气瓶储存养护制度
一、溶解乙炔气瓶
1、储存间耐火等级应达到二级,阴凉、通风良好,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撮氏度;超过时,要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如用风扇加强通风,或用凉水喷淋气瓶等)。要避免阳光直射。
2、要保证储存间内通道通畅。储存间内应设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占的距离要大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内。
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应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隔开储存。
6、在储存间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二、氧气瓶
1、储存间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房间耐火等级应达二级,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撮氏度;超过时,要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如用风扇加强通风,或用凉水喷淋气瓶等)。要避免阳光直射。
2、旋紧瓶帽,整齐摆放。留有通道,妥善固定,一般采用直立排放。如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齐朝向一方,堆放不应超过5层。
3、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
4、与乙炔瓶须隔开存放。
5、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