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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05 17:30:01 查看人数:49

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

第1篇 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

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 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5、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 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7、 公司应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 公司在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2篇 x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客运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

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二)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准备

1、根据检查的规模和要求。建立适当的检查组织,由站领导、工会、安委会和有关科室参加,深入现场进行检查,若规模不大则可由工会、安委会及工人、技术人员组成,进行检查。为使检查达到目的,应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2、思想上的准备。主要是发动全站职工,开展自查活动,尽早发现隐患,自己动手解决,以迎接上级检查,形成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的自觉行为。

3、业务上的准备。要确定检查的目的、步骤、方法和重点,分析以往事故资料,以往事故的次数、类型、主要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以便加强各方面的检查,同时设计、汇制检查表格,以便做好检查记录,避免遗漏查的项目。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单位领导对劳动保护的重视程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劳动保护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如:编制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执行等。

2、检查寻找全站不安全因素。即检查车辆的安全例检、车辆报班、出站登记和三品检查等工作。

3、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四)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1、定期检查即列人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检查的间隔时间可以是一周、一季、半年、一年或其他相适应的时间。这种检查可以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消防设备、三产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五)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科室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奖惩的依据之一。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做出整改通知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完成改。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二、安全生产检查操作规范

安全生产检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等,做到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实行各级检查制。

科室、分站、班组实行班前后安全会,和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

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及客流黄金周可能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措施为主要内容:节前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安全领导小组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国庆等日前的防火,三品、车辆安全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四)经常性安全检查。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经常深入工作现场,对涉及安全的车辆安全例检、三品检查、车辆报班和出站安全登记等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制度。

(一)干部安全教育内容:科室负责人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的培训。2、本单位管理的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4、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5、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6、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7、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保人员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2、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4、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5、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三)后勤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和内容。2、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4、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5、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3、发生事故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五)事故班组安全教育:1、本班组安全生产历史,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教训等。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

求。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4、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

(六)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交通行业管理标准执行(如,车辆安全例检人员)。

(七)教育与学习要求:

1、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关职业工作。

2、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小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3、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督促施工队每月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安全学习。

4、安全教育形式:1、集中培训。2、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3、组织参观。

四、安全生产教育操作规范

安全教育的内容:

1、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认清安全生产与生产、与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稳定、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小、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1)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检测以及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2)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4、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的处罚条例,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江西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上述安全教育内容,在实施时可根据不同现、不同形式将内容具体并各有侧重,力求深入浅出,富有针对性,讲究实效。

五、消防安全制度

坚决贯彻执行全民消防“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上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1、科室负责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科室目标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坚决落实。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根据客运站的工作特点,发动科室、班组制订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三不放”。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每年与下属科室签订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三)、消防安全逐级检查制,单位负责防火的安全人员每季度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专职监督员每周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巡查,并对一般部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对单位消防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应急演练。在停车场、候车室、办公区、第三产业等场所,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施。站应急小分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地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3篇 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月10日、20日晚按时进行,每月不得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

二、考核的内容:日常考核: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三、组织实施:1、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2、技能检验,公司将不定时不定点对驾驶人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四、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再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文件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五、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考核时间:安全目标考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2、考核对象:凡在本公司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3、考核办法:

(1)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

(2)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及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

(3)是否落实安全学习签到制度,有无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客运驾驶人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且负全责的,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5)按以上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与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

第4篇 x县客运站三品安全检查制度

县客运站“三品”安全检查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便捷、有序”的乘车环境,践行“以人为本,旅客至上,安全第一,服务优质”的服务理念,全力抓好防范“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站上车,特制订本制度。

1、设立专职“三品”安全检查岗,落实专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按照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2、“三品”安全员应敬业爱岗,认真学习危险品检查业务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图像;了解有关适用放射防护规定,掌握安检设备操作规程。

3、集中精力,高度警惕,认真监视和分析每件行包的图像,积极引导旅客将行李物品主动通过安全检测仪器,决不放过任何一件可疑物品。

4、检查中发现可疑行包,应及时开包检查。遇特殊情况,要迅速向站领导和保安人员报告。对违禁物品应按规定登记、保存,不得私自处理或销毁;如遇检测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时,当班人员必须对所有可疑物品实行开包检查,不得漏检。

5、流动检查人员应加强候车厅、售票处和发车区的安全巡视,坚决把违禁物品堵在站外、车下。

6、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台帐记录。

第5篇 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3、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性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某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附件二:

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要用消毒柜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锅炉上岗证。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严格有力:

1、人力资源部、各分部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公司组织员工不定期督查;二是在后勤副经理组织下进行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第7篇 某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格式怎样的

二: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

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

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要用消毒柜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锅炉上岗证。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

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

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严格有力:

1、人力资源部、各分部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公司组织员工不定期督查;

二是在后勤副经理组织下进行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第8篇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客运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

1、巡查人员应该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仔细、公正客观,不放过丝毫的安全隐患。

2、巡查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两人以上,杜绝舞弊、走过场等现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把《通知书》下发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手中,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应按时复检,复检不合格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本巡查制度为每小时至少一次,具体时间不限。

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进行巡查,并把巡查记录于《值班日记》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员转记《巡查记录》上。

7、对于巡查记录人员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仔细、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事故、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9篇 x县客运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县客运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进站作业车辆安全、快捷、有序,平平安安把旅客输送到目的地,特制订本制度。

一、驾驶员均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各项有效证件。

二、敬业爱岗,有过硬的行车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旅客之上,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三、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

四、服从客运调度管理,自觉接受交警、运政人员的检查。不私自变更运行路线。

五、及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并认真做好发班前、行驶中、收车后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六、车未停稳,不得上下旅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途中上下旅客必须避开弯道、陡坡、悬崖,并选择比较安全的路段。

七、正确处置行车途中的安全突发事件,全力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10篇 某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3、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性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署,保证旅客运输安全,特制定客运驾驶员发车前告知和承诺制度。

1、发车前驾驶员应告知乘客公司名称、客车号牌、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司的监督举报电话。请乘客给予监督。

2、各车辆驾驶人员在发车前通过驾驶员宣读“安全驾驶承诺书”或车载影象播放方式,向旅客告知严禁携带或托运危险品;承诺在行驶途中不发生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准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

3、 驾驶员应向乘客详细说明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灭火器、安全带和安全锤等有关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发车时乘客未系好安全带不得发车,在行驶途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4、 违诺处理

驾驶人在行车中,举止不文明者,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乘车人争吵、驾驶作风恶劣、存在违法行为,按照公司驾驶人管理制度和安全稽查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5、 保证措施:

通过向乘车人公开承诺内容,虚心接受监督,提高客运公司运输服务质量,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对违诺现象要及时纠正。在落实制度过程中,对表现突出的驾驶人,年终评比时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屡次违反制度的驾驶人,按照公司驾驶人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第12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性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站务员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

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

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

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

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

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

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

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一三三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一三四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一三五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一三六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辆发生火灾,要及时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

8、进场停放客车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并确保无漏油、漏电情况。

9、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车辆所有电源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巡查人员若发现车辆漏油或未关闭电源应当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10、在场内停放的客车,不得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清理汽车零件,不得在停车场内

清倒油渍物品。

11、进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易挥发的气体。

第一三七条车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站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站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消防管理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配合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站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站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存放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保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测试维护。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站领导。

(4)站场内的消防器材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各车站要绘制平面图详细标注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位置。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部门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通知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进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站场责任人报告;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在站场内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适当的安全隔离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各车站要设立义务消防队。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

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车站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站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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