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2、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5、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七)
一、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二、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头,学习安全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三、讲评上周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解决有关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四、进行安全宣讲,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阶段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六、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第3篇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八)
根据该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别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塔吊吊臂的端部触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从而减少了吊臂触到其它建筑物的问题。
在夜间施工时,均在每辆小车上安装了红色警示灯,使小车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灯便跟踪在什么位置,这样便让司机能够判断出对方钢丝绳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长大于塔吊基础的距离,在提升塔吊时,直接一次提升够高度,这样就使塔吊畅转无忧了,其余均无类似的问题存在。
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塔吊的载重量,还有司机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会有超载而损害塔吊的危险事故发生。
为便于对司机的指挥和联系,在每个塔吊上均配备了对讲机。
以上的一些问越得以解决,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2、本项目部设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项目都有关人员在利用板报、书籍等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事故急救意识。
4、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人员应进行就地抢救或处理,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上报公司或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急救救护等措施。
急救中心电话:120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班前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
管理文件: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人讲解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规章纪律,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二次,主要内容如下: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记录。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活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以上安全活动要求班组认真执行,班组在工资结算时,提供以上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第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总负责会同质安科、施工科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施工作业时,前一至两天由安全员负责,向班组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在开始施工作业时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责任落实到班组,班组应落实到个人,并进行验收。
5、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第6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市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市市政工程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根据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礼貌施工规定。
一、工地必须建立健全门卫,用火用电,切实搞好安全防范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作业。
2、积极推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制度,要预防电器火灾,本工程所有参与人员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
3、电器设备使用时,需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用毕后,应分层分段切断电源,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4、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巡逻,防止失窃;严格遵守各种纪律和治安保卫人员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遵章守法
1、工程内部所住人员必须办理当地派出所签发得暂住证,并复印身份证,暂住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存档。
2、工地内必须按时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施工范围内杂草、垃圾,严禁在工地内大小便。
3、对新来进入工地得劳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感冒的应及时送就近医院医治,防止'非典'输入;
4、及时消灭四害,注意环境卫生,要对宿舍周边喷洒药物,清除蚊蝇等孽生地;
5、严禁工地内赌博,酗酒,相互斗殴,处理好工地工作人员与当地居民关系,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安全施工、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1、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和不注意文明施工等,一次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二次重犯则进行经济处罚;
2、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觉性,落实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10m,并与易爆易燃物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4、现场堆放材料,要堆码整齐,分规格堆放并悬挂规格,型号,使用要求等。
5、场地内的施工机械有专人负责,如起重、电工、搅拌、电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操作,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在挖坑及排水中,使用水泵的电源线,线质良好,并需架空电源线。
7、保持施工场地道路畅通,严禁乱卸料,及时清理障碍,并经常进行场内道路的维修。
8、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责任制,重点部位配备1211灭火器,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木屑及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明火时要配备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看管,木工间内不得使用电焊,一般每百平方米配备三只灭火器。
9、施工现场食堂要搞好环境卫生,杜绝变质食品食用,所用燃料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杜*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不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进入工作区人员一次发现,扣当事人10元罚款。二次发现罚50元人民币。
2、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相互斗殴,或与当地居民打架和斗殴,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造成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3、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如发现收交电器物品外处当事人50元罚款,造成电路断路者,修理费用由当事人承当。
4、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严禁酗酒后上岗作业,因酗酒后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当,并处以200元罚款。
5、严禁在工作期间赌博,如发现以经查实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6、对于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的人员,经采纳,奖励50元
7、如发生斗殴时,能挺身而出,坚持正义者,奖励100元或更多。
8、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小偷偷窃工地物品者给予奖励50元。
项目部规章制度清单
序号制度名称
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6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7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
10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1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第7篇 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二)项目许可文件和合同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三)工程施工准备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四)安全机构和设施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五)特殊工种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六)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程序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八)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
1、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除了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日要旬查一次,每旬要进行小检查,每月进行1至2次大检查,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相互结合进行。
2、所队(厂分公司)每月末组织一次检查,工地进行周检查,对于查出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期间、定措施)措施整改,重点要放在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机械伤害、消防防火上。
3、施工班组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长(班组长上班前要在交待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措施。
4、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计划,实行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5、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隐患通知单”分送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并将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上报安全部门。
6、对旧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篇 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制度
为将各项目部工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施工项目有序的进行,落实“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综合冶理”的方针,减少各类(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望质量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及各项目部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1、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
2、质量安全管理部质安员检查工作时应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发现工地存在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项目经理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
3、质量安全管理部对质量安全的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跟踪的工作方法。质安员检查工地需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检查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遇有重大问题或事故风险苗头时,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在服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指导的同时,无条件地接受并配合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质量、安全、劳资、材料款使用等各方面)。
5、《项目检查整改通知单》实行审批式,并及时发放到联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无条件执行,落实整改责任人,按期整改。质量安全管理部必须做好整改的跟踪,以消除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如实以书面报告至质量安全管理部存档。
6、联营项目工程的首次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首检不合格,造成再次或多次检查的,检查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承担,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7、质量安全管理部实行在“春节”、“五一”、“十一”非常时期重点检查制度,项目部必须认真予以配合。
8、质检员必须熟悉拟检查项目的合同、项目概况及该项目实施中的各种情况。
9、联营项目部需公司派员到现场配合或技术支持的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10、所有检查记录表实行编号及有序归档。
11、对多次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或存在其它隐患的工地,质量安全管理部有权将其提交相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第10篇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制度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房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条件。
(二)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
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是施工因素的集中点,具有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料密集,施工设施临时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和风险系数高等动态特点,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三)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在进行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教育、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确保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企业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是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是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组织、领导施工安全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机房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负责。
(五)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结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政策,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证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确定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制订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责任,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应该根据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目标,签订各级施工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
2.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情况、施工作业方法、施工机械和供电设施等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水、防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3.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质。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施工人员应该重点管理。
(4)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4.安全教育与培训
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应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应记人员工的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工作。
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季节工、农民工局主导地位的情况,教育的重点应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和操作标准等为主。
5.持证上岗
施工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生产审查并得到认可。
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所有从事施工管理与作业的人员,应该在通过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施工。
6.严格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逐级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包括木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安全检查
以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实施效果为目的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是及时发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的全部过程、各个方位、全体人员的全面安全状况的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施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分为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阶段检查三种类型,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形式。
施工安全检查应该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施工操作、安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施工安全检查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坚持'查改'结合。施工安全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最终的目的。对检查后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施工人员,坚持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选拔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有复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6)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看、听、嗅、间、测、验、析等。
(7)安全检查结果的落实。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机房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在机房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如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还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经完成,整体工程还在实施;改建、扩建工程的时候,用户单位的设备往往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维持正常的运行等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一旦发生成品或设备的损伤事故,势必会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时候还可能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不进行维修和改造,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人工、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有的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影响到机房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将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
3.制订成品保护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如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的施工现场,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2)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
(3)制订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强工序间的验收,上道工序相对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护责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5)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成品保护。
第11篇 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七条: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八条: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九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十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