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 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2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制度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防抢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械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防尾随门。
二、早间接送款箱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在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归妥,放如钱箱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防尾随联动门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章、柜员卡、重要空白凭证等应入箱加锁保管,并向综合业务系统做临时签退。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本联社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查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交接款箱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110报警器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3篇 某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4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 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5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防抢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械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防尾随门。
二、早间接送款箱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在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归妥,放如钱箱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防尾随联动门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章、柜员卡、重要空白凭证等应入箱加锁保管,并向综合业务系统做临时签退。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本联社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查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交接款箱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110报警器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6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