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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5-20 17:48:02 查看人数:51

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1篇 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每年拨给学生工作部的交通费只能用于对外工作联系,且不能突破使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用车必须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各岗位自行联系车班。

2、因公派车只限于以下工作范围:

(1)部领导在市内参加有关会议。

(2)各科室到省教育厅等单位联系工作、开会或送有关重要材料。

(3)派学生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4)原则上出差不派车接送,特殊情况须主管部领导同意。

3、个别特殊情况须派车须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

第2篇 学生会纪律生活部工作制度

为使学生会生活部成为一个团结协作、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门,更好的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水西中学学生会生活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人员遵照执行:

(3)检查教师办公室卫生

二、工作时间:下午六点钟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学生会是一个优秀的组织,生活的各成员都必须起带头作用,无论语言、行为都能必须规范,不讲粗话,爱护校园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果实,不可乱丢垃圾。

2、在值日期间,必须在5:55之前就餐,餐桌上的剩菜必须带走,否则予以处罚。

3、每位成员每个月只能请假2次(特殊情况如生病除外),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以便组长另作安排。并且认真填写请假条,不得随意请假,假条须由代替者上交批准后生效。

4、打分必须严格,俺评分标准进行,不能凭自己的心情,不能徇私舞弊,更不能抱完成任务的态度进行检查,绝对不可以公报私仇。

5、检查寝室时必须先敲门,要礼貌,不可以动粗踢门,更不可以乱动他人的东些。

6、检查卫生必须结伴而行,并且一同打分,进行评分时双方应达成统一意见,如发现分歧可取平均分。

7、检查时如遭他人诽谤,可及时向生活老师或楼层管理员反映。

8、在检查卫生时应虚心接受生活老师、楼层管理员及同学们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组长反映,对同学们的无理要求可拒绝。

9、进行卫生评分不能以前几天的为标准,要实事求是,为了避免评分并列现象产生,打分过程中尽量不要出现分数并列现象。

10、不得带不是生活部的无关人员检查卫生。

11、若再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组长或部长汇报。

五、评分标准

1、检查教室必须查看黑板、讲桌、电视柜是否干净,地面是否清扫干净,纸篓有无垃圾,讲桌上教学用具是否摆放整齐,课桌、凳子是否整齐(人数多的班级看中间两组即可),清扫

用具是否摆放整齐。

2、检查寝室必须查看地面干净程度,洗、漱用具整齐程度,热水瓶、盆、鞋的整齐度,床铺是否整齐,纸篓内的垃圾多少。

3、打分为10分制,教室最高分只能是9.9分;最低分不能低于6分,如有烟头或寝室内有人正在吸烟,统一按右烟头打分,即6.5分。

4、对卫生检查实行复查制,希望各成员公事公办,实事求是。

六、奖惩制度

1、查分过程中如发现徇私,或公报私仇这类问题扣1分。

2、值日期间没有到位,并且没有解释好原因的扣1分。

3、无故和自己的搭档发生矛盾的扣0.5分。

4、不服从安排、反抗的扣2分。

5、无组织纪律、随心所欲,检查卫生时乱丢垃圾或到食堂就餐后未将剩饭带走的扣1分。

6、检查卫生时如有擅自带不是生活部的无关人员检查的扣2分。

7、每次开会(除特殊情况请假)未到者,每次扣2分。而且请假必须用假条。

8、若交了请假条后被发现请假假者一次扣3分。

10、乐于帮助生活部成员,敢于提出生活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自己的见解,被采纳者加1分。

注:生活部每个成员共有10分操行分,根据该成员的表现加减分。分数被扣到7-8分者,提出警告,7分以下的交由主席团商议处理,分数在10分或10分以上的奖励。

希望生活部个成员将检查卫生,把为学生会、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当成一种乐趣,是学习之余的一种锻炼而不是累赘。

学生会纪律生活部

第3篇 初级中学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制度-4

初级中学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制度(4)

一、学校每学年度要召开一次以防近视工作的家长会。

二、每学期初、学期末要进行视力检查统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生视力变化情况。

三、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动态,对防近视的重点对象要通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配合。

四、卫生室要做到视力分档防治,有计划的采取综合措施,使新发病得到控制。

五、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缘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六、保证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姿势端正、穴位准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七、保证课间十分钟休息,休息时学生应走出教室活动,或远眺及凝视、远视图五分钟,使眼内肌肉放松和休息。

八、学生看电视每周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50分钟,电视与眼距离要超过2米远。

第4篇 学生会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条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分级负责制

第二条 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

1. 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

2. 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3. 副主席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干事工作情况,检查部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配合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各自相应下设部门的工作。对所分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作好与各部部长的联系沟通作用。

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制度

第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为每周一次,

时间:每周日晚上7:00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内容:会议讨论一周内院学生会系统工作情况及工作部署。

注:本制度由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第5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加强学生会的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会议一般分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议、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门办公会和其他各类临时性会议。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由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会秘书长协商后临时召开。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章程》于每年初由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学委会委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开,主要由各院系主席汇报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对各院系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也针对校学生会近期重要问题作出意向性的决策。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院学生会主席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学生会部长于每周一下午5:40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召开,该部门成员必须到会,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自行设定。

第七条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必须提前3天由秘书处人员发布,时间、地点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派专员负责联络、发布。

第九条各类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由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认真、详细、客观。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秘书处统一存入学生会档案。与会者要认真做笔记,以便会后落实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对与会人员考勤。对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秘书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迟到达三次或缺席达两次者,秘书处有权建议委员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须衣冠整齐,带齐相关资料进入会场。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应关闭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确定账实差异;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维护财务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经费申请与报销:购买物品前需向办公室申请并列出详细清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做到每笔开支有账可查。

第二十条借用公共财物时必须做好详细记载,写明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及归还情况。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及各院系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在校生会办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北综教学楼311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各部门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写明值班情况。

第二十四条值班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离开时确保门窗关好。

第二十五条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假条,得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有效。

第6篇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系学生科。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向系学生科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系部,由系学生科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再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系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第7篇 学生会女生部工作制度

一、值班

1、办公室值班

(2)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班,有特殊情况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之前到达办公室,不得早退。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着装得体,佩带工作证。

(5)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大声喧哗以及嬉戏打闹。

(6)若有来访人员或由部门人员交收材料,要注意礼貌并做好记录。

(7)值班人员应注意办公室卫生,积极主动打扫卫生。

(8)值班人员下班记得关好电灯、电扇、门窗最后锁门离开。

二、组织会议

1、部长例会:

(1)部门每两周开一次部门例会。

(2)在工作繁忙或紧急的情况下,可以临时组织会议。

(3)会议以讨论近期的重要事件为主,强调部门的制度,增进委员之间的交流。

(4)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如没带工作牌者写500字检讨。

(6)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三次请假算一次旷会,一次旷会写800字检讨,三次旷会自动离职。(7)会议记录由部长指定人选负责,没有部长允许不得任意改动。

2、经管系大会:

(1)每月末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

(2)学生会会议召开,应有负责人直接通知各成员。

(3)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

(4)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各部门部长应在会议前5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处,逾期不交的视为无故缺席。

三部门经费

(1)部门经费由部长指定人选管理,不得擅自动用。

(2)购进物品需要开发票做为证明。

四、工作证的管理、监督

(1)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

(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

(4)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

五、奖罚制度

(1)每月评定一次先进女生部工作者,并给予一定的表彰或奖励。

(2)部门人员如有辞职需以书面形式写清原因及对部门的建议。

希望各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会虚心接受!

第8篇 学生会工作制度

加强学生会的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会议一般分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议、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门办公会和其他各类临时性会议。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由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会秘书长协商后临时召开。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章程》于每年初由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学委会委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开,主要由各院系主席汇报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对各院系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也针对校学生会近期重要问题作出意向性的决策。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院学生会主席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学生会部长于每周一下午5:40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召开,该部门成员必须到会,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自行设定。

第七条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必须提前3天由秘书处人员发布,时间、地点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派专员负责联络、发布。

第九条各类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由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认真、详细、客观。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秘书处统一存入学生会档案。与会者要认真做笔记,以便会后落实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对与会人员考勤。对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秘书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迟到达三次或缺席达两次者,秘书处有权建议委员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须衣冠整齐,带齐相关资料进入会场。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应关闭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确定账实差异;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维护财务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经费申请与报销:购买物品前需向办公室申请并列出详细清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做到每笔开支有账可查。

第二十条借用公共财物时必须做好详细记载,写明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及归还情况。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及各院系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在校生会办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北综教学楼311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各部门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写明值班情况。

第二十四条值班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离开时确保门窗关好。

第二十五条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假条,得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有效。

第9篇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

学生会工作制度

1 学生会成员对所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绝不允许不干工作或消极对待工作。违者严肃处理。

2 工作时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确有原因需要请假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并交书面假条,否则以缺旷论处。

3 所有请假必须事先请假,并写书面假条。除特殊原因,事后请假一律无效。长时间请假需主席批准

4 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否则按缺旷论处。

5 学生会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须事先向主任或主席说明,否则按失职论处。

6 学生会成员一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十次,否则按缺旷论处。

7 所有规定纳入学年考核。

学生会活动管理规定

1、各部的常规活动由各部自行安排组织,各部开展非常规性的活动,应在活动前三天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的人、财、物和场地的安排),报主席团批准,并交给办公室统一调节,对于活动前没有交计划书的,一律不予安排和协调。

2、对于规模较大的活动,可根据活动大小组成一个由主席、主办部门的部长组成专项委员会来组织该活动,以便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

3、各部门在每学期开始时,将活动及工作计划上交办公室,以便制定整体的工作活动计划。

4、活动结束三天后,部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包括经费的使用,办公室对活动情况进行核查。

第10篇 学生工作部印章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部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工作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zz农垦大学学生工作部”、“ zz垦大学学生工作处”印章由学生科保管,并按规定管理使用。

2、文件及其它各类证明或材料要使用部印章,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方能使用。

3、专用印章的管理:

(1)学生工作部设置的科(室)或“中心”所配置的科(室)或“中心”印章由科(室)或“中心”负责保管,经科(室)或“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能使用,只能用于校内各种工作联系。

(2)其它业务专用章由与工作相关的科(室)负责保管使用,只能用于相应业务。

第11篇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12篇 h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

(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0.5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1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3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6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4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2分,部门考核分2分。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10分。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3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3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10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10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部门考核扣2分。

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十二篇)

学生工作部用车管理制度学校每年拨给学生工作部的交通费只能用于对外工作联系,且不能突破使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各科室用车必须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各岗位自行联系车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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