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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2 21:32:12 查看人数:68

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某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墩买里街道行政区域内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墩买里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主任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街道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监站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他副职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街道安监站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七条  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街道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街道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

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各位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街道 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街道安监站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街道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设施、消防、铁路、防雷、用电、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生产经营企业、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3.民政办、计生办公室负责食品卫生、社会福利、教育、卫生、广播、旅游、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4.消防办公室负责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

5.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

第四章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组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街道安监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

2 引用文件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3 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

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

3.2 奖罚措施

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4篇 装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实施办法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贯彻十二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使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逐级负责,全员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使安全责任逐级分解,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经理部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评细则逐月考核,进行奖励和处罚。

作业班组工队认真落实各个班组以及职工各岗位安全职责,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关,并与施工人员签订互保责任书,制订考评细则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考核的内容。

2、班前安全讲话制

作业区(或作业班组)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讲话,由负责人针对当天的生产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常鸣,超前预防。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到工作中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制度落实情况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月末考评依据。

3、周一安全学习日制

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时间,针对现场工作实际,组织各班组及公司人员进行周一安全学习,总结上周生产情况,学习《安规》《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标与措施。

各班组利用次日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制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职(民)工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增强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护能力。活动必须经常化、制度化。活动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4、安全设计制

项目开工前,技术部门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设计,并下达各项目队、劳务工队执行。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凡上级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设计还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部门必须对作业队下达文字性技术交底书。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作业队有权拒绝施工。交底书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定、操作程序、工序间的配合、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要求等,下达技术交底书应有交接人签认并填发文纪录。

作业队必须利用每周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操作施工。实施过程的安全控制作为部门、协作工队的考核内容。

6、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严格按照安全设计标准建设,设施建好后必须由施工技术、物资和安质部门按照安全设计组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为切实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能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企业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被全公司员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术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产常识和技术知识教育、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教育,通过教育,使职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把遵章守纪做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对劳务供方的工人以及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界分为入公司教育、项目开工前教育、岗位教育三类,通过三级教育使新工人从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而掌握生产技术,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都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

对中层干部由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进行考核,合格者允许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对这类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4、全员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仅局限于生产工人,对辅助性工作和技职管理人员也必须进行经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2、对新入公司或转岗职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提高领导者的安全意识,并记录存档。

4、每年根据培训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训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5、项目经理部必须定期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民)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责任,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安全教育形式为: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须做到'计划、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并建立科学完整的台帐和基础资料。

6、项目经理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每月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周一安全学习,班前安全讲话,新进场施工队安全教育等。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过程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各部门、协作工队考核的内容。

8、交接班制

轮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将本班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一班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交接,并载于接班纪录中,双方确认后互相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马虎从事,更不许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一班留下事故隐患。工地代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监督交接班制度的实施。交接班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9、安全操作挂牌制

凡从事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的专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将安全注意事项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写在牌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或机身旁,随时提醒操作人员认真遵守,从而保证安全操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实施情况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10、安全生产检查制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了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包括例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项目经理部实行日巡查、旬检查、月度大检查。作业班组实行'日自检'.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各管理部门参加,安全员负责做好检查纪录。纪录写明时间、地点(工点)检查内容、查处的问题、纠正的措施和时限,并明确纠正结果的验证人。包括重点施工阶段检查和节假日检查,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将事故苗头解决于萌芽之前。

对压力容器、施工用电器设备和工具,企业要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在自检合格后报请劳动部门检验所进行定检。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由检查人向被检查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后由检查部门复检。

对特种作业场所,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根据各次检查结果,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鼓励先进,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职工思想中扎根。

1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时昼夜防范,并且我们已经和开发区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开发区医院取得联系,随时出动,应急各种情况的发生。

a)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各工地班组长诮立即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付义东经理,由付义东经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我们还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制定雨季防台、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决不允许出了事故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的行为发生,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坚决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制度为准则,严肃认真,不冤枉无辜者,不放过责任者。对因忽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按照损失和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

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要保让建筑工程的优质的质量,硬件设备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同时更不能忽视一些硬件设备所发挥的作用。为此,我单位将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的1%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其中包括临时设施、围挡、文明设施、技术措施等施工现场费用的支出,同时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贯彻执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奖罚,坚持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在生产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因违章、违纪、违章指挥、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应分清情况;视其情节给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基金帐户,收缴安全罚款资金,罚款资金作为年度安全评比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

第5篇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6篇 建筑装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及实施办法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贯彻十二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使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逐级负责,全员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使安全责任逐级分解,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经理部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评细则逐月考核,进行奖励和处罚。

作业班组工队认真落实各个班组以及职工各岗位安全职责,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关,并与施工人员签订互保责任书,制订考评细则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考核的内容。

2、班前安全讲话制

作业区(或作业班组)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讲话,由负责人针对当天的生产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常鸣,超前预防。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到工作中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制度落实情况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月末考评依据。

3、周一安全学习日制

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时间,针对现场工作实际,组织各班组及公司人员进行周一安全学习,总结上周生产情况,学习《安规》《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标与措施。

各班组利用次日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制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职(民)工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增强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护能力。活动必须经常化、制度化。活动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4、安全设计制

项目开工前,技术部门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设计,并下达各项目队、劳务工队执行。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凡上级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设计还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部门必须对作业队下达文字性技术交底书。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作业队有权拒绝施工。交底书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定、操作程序、工序间的配合、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要求等,下达技术交底书应有交接人签认并填发文纪录。

作业队必须利用每周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操作施工。实施过程的安全控制作为部门、协作工队的考核内容。

6、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严格按照安全设计标准建设,设施建好后必须由施工技术、物资和安质部门按照安全设计组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为切实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能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企业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被全公司员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术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产常识和技术知识教育、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教育,通过教育,使职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把遵章守纪做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对劳务供方的工人以及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界分为入公司教育、项目开工前教育、岗位教育三类,通过三级教育使新工人从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而掌握生产技术,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都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

对中层干部由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进行考核,合格者允许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对这类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4、全员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仅局限于生产工人,对辅助性工作和技职管理人员也必须进行经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2、对新入公司或转岗职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提高领导者的安全意识,并记录存档。

4、每年根据培训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训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5、项目经理部必须定期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民)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责任,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安全教育形式为: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须做到'计划、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并建立科学完整的台帐和基础资料。

6、项目经理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每月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周一安全学习,班前安全讲话,新进场施工队安全教育等。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过程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各部门、协作工队考核的内容。

8、交接班制

轮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将本班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一班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交接,并载于接班纪录中,双方确认后互相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马虎从事,更不许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一班留下事故隐患。工地代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监督交接班制度的实施。交接班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9、安全操作挂牌制

凡从事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的专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将安全注意事项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写在牌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或机身旁,随时提醒操作人员认真遵守,从而保证安全操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实施情况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10、安全生产检查制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了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包括例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项目经理部实行日巡查、旬检查、月度大检查。作业班组实行'日自检'.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各管理部门参加,安全员负责做好检查纪录。纪录写明时间、地点(工点)检查内容、查处的问题、纠正的措施和时限,并明确纠正结果的验证人。包括重点施工阶段检查和节假日检查,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将事故苗头解决于萌芽之前。

对压力容器、施工用电器设备和工具,企业要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在自检合格后报请劳动部门检验所进行定检。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由检查人向被检查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后由检查部门复检。

对特种作业场所,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根据各次检查结果,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鼓励先进,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职工思想中扎根。

1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时昼夜防范,并且我们已经和开发区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开发区医院取得联系,随时出动,应急各种情况的发生。

a)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各工地班组长诮立即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付义东经理,由付义东经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我们还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制定雨季防台、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决不允许出了事故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的行为发生,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坚决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制度为准则,严肃认真,不冤枉无辜者,不放过责任者。对因忽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按照损失和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

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要保让建筑工程的优质的质量,硬件设备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同时更不能忽视一些硬件设备所发挥的作用。为此,我单位将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的1%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其中包括临时设施、围挡、文明设施、技术措施等施工现场费用的支出,同时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贯彻执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奖罚,坚持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在生产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因违章、违纪、违章指挥、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应分清情况;视其情节给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基金帐户,收缴安全罚款资金,罚款资金作为年度安全评比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

第7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单位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管委会主任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

(4)抓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第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相关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8篇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管理是从原料投产到产品产出全过程的管理。制定本管理文件,确定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的控制要求,形成操作、监控记录,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能够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产品达到标准和顾客的要求。

1、目的

对我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照有关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

3.1.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

3.1.3负责向车间下发工艺文件,生产通知等。

3.1.4负责收集生产信息反馈到品控部,便于产品质量的改进。

3.1.5负责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资格认可。

3.2品控部

3.2.1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过程的监控。

3.2.2负责制订各种工艺要求、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监督实施。

3.2.3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卫生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

3.3生产车间

3.3.1负责按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工序产品质量负责。

3.3.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3.3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的监控,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控制。

3.3.4贯彻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和本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消毒和环境保持。

4、具体内容

4.1生产计划的控制

4.1.1生产部根据业务科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下年度生产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依据,每月编制《月生产计划》,下发到车间。

4.1.2生产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均衡生产。

4.2生产准备

4.2.1品控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证制度》等文件,经批准后,下发到有关部门和车间执行。

4.2.2办公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工艺要求向车间下发《生产通知单》,车间根据投料要求填写《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计量发放。

4.2.3车间操作工对领到的原、辅材料的质量、数量确认无误后,投入生产。

4.3生产过程控制

4.3.1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4.3.2一般工序

4.3.3.1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并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

4.3.3.2设备控制

a.操作工人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清理机械设备、设施中的滞留物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仪表,对设备及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清洗消毒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4.3.3.3原辅材料控制

原辅材料进入车间,投料前由操作人员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剔除不合格的原辅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品控部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4工艺过程控制

a.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控制。

b.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生产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和纠正不规范操作。

c.品控部对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参数进行监督检查。

4.3.3.5环境条件控制

由生产部负责,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卫生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环境满足要求。办公室协调水、电、汽的供给,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4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控制要点除包含一般工序控制要点外,还应进行以下控制:

4.3.4.1操作人员的控制

a.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工艺参数和其他影响因素进行监控并作好关键控制点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反映、处理。

c.过程出现异常,车间操作人员能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车间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4.3.4.2品控部对关键工序进行工艺指导,并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要求实施监控,保证产品质量。

4.3.4.3品控部定期将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反馈到生产科,以便掌握工艺执行及质量波动情况,对车间进行指导。

4.3.4.4车间要保持好设施和环境卫生,车间现场禁止存放产生异味的物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清理,不得留有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4.3.4.5 生产负责人负责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检查。

4.3.4.6 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记录由生产部保存。

5、考核办法

5.1品控部按照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具体按《产品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扣分,每扣一分罚产生责任部门1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2在对合格入库产品的检查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罚缺陷产生责任部门50元/项,多项次累计扣罚。

4.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审批)产品,强行闯关流入下道工序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5.4对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流下来的人为因素的不合格,根据情况奖励问题发现部门30元/次,对问题责任部门按每项/次扣5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5对市场信息反馈中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格的扣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次;重要、安全项的加倍处罚。

5.6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自互检工作做的较好的,对同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的,对质量控制要求的措施积极配合的,当月给予奖励50-100元。

5.7质量改进项目,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按计划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50-100元/项。

5.8其它任何形式出现的不合格或属于质量责任考核内容的,根据责任原因分别处责任单位50-100元的处罚。

第9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10篇 **县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强化镇村两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极力推动全县的粮食生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23个乡镇和所有行政村(包含有稻田的居委会,下同)实施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制度。乡镇、村均分别要向上一级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并与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一、缴款方式

每个乡镇向县缴纳粮食生产任务

保证金5000元,在递交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并缴纳;每个村按上年度本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向乡镇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

二、管理办法2.对村级。对村级的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加强监管。在具体的操作上,做到三点。一是严明考核细则。各乡镇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对村级的考核细则。对双季稻扩面、非农用地与常年抛荒综合整治、种粮大户扶植、种粮补贴据实发放、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量化记分。其中,双季稻扩面的分值要占到50分以上。各乡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在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二是强化督查管理。严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粮食生产的领导、督办与服务。各乡镇要成立3-5人的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小组,建立村级粮食生产管理台帐,年内开展4次以上生产情况督查,在年终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每次督查与考评结果均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再会同相关部门抽查,对督查与考评结果不实的,责令乡镇及时改正。三是规范奖惩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兑现奖惩。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村,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村视为合格村,如数返回保证金;对70-85分的村按测算比例扣减保证金。所扣减的保证金直接冲减村干部的工资,在分摊上,村支书和村主任各承担不少于30%(支书、主任为同一人的,承担不少于40%)。同时,对先进村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名额与金额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对全县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村,扣除40%保证金。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就贯彻执行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制度,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慎重研究,细化操作办法,严格规范管理,要利用这一制度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镇村干部抓粮食生产的工作热情。镇村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本职工作的首要任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农业局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情况的督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状况。县财政局对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严格把关,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的村干部工资,要待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确定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的扣减或奖励情况后,方可打卡拨付。

第11篇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管理是从原料投产到产品产出全过程的管理。制定本管理文件,确定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的控制要求,形成操作、监控记录,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能够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产品达到标准和顾客的要求。

1、目的

对我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照有关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

3.1.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

3.1.3负责向车间下发工艺文件,生产通知等。

3.1.4负责收集生产信息反馈到品控部,便于产品质量的改进。

3.1.5负责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资格认可。

3.2品控部

3.2.1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过程的监控。

3.2.2负责制订各种工艺要求、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监督实施。

3.2.3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卫生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

3.3生产车间

3.3.1负责按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工序产品质量负责。

3.3.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3.3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的监控,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控制。

3.3.4贯彻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和本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消毒和环境保持。

4、具体内容

4.1生产计划的控制

4.1.1生产部根据业务科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下年度生产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依据,每月编制《月生产计划》,下发到车间。

4.1.2生产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均衡生产。

4.2生产准备

4.2.1品控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证制度》等文件,经批准后,下发到有关部门和车间执行。

4.2.2办公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工艺要求向车间下发《生产通知单》,车间根据投料要求填写《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计量发放。

4.2.3车间操作工对领到的原、辅材料的质量、数量确认无误后,投入生产。

4.3生产过程控制

4.3.1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4.3.2一般工序

4.3.3.1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并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

4.3.3.2设备控制

a.操作工人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清理机械设备、设施中的滞留物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仪表,对设备及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清洗消毒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4.3.3.3原辅材料控制

原辅材料进入车间,投料前由操作人员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剔除不合格的原辅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品控部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4工艺过程控制

a.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控制。

b.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生产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和纠正不规范操作。

c.品控部对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参数进行监督检查。

4.3.3.5环境条件控制

由生产部负责,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卫生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环境满足要求。办公室协调水、电、汽的供给,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4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控制要点除包含一般工序控制要点外,还应进行以下控制:

4.3.4.1操作人员的控制

a.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工艺参数和其他影响因素进行监控并作好关键控制点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反映、处理。

c.过程出现异常,车间操作人员能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车间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4.3.4.2品控部对关键工序进行工艺指导,并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要求实施监控,保证产品质量。

4.3.4.3品控部定期将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反馈到生产科,以便掌握工艺执行及质量波动情况,对车间进行指导。

4.3.4.4车间要保持好设施和环境卫生,车间现场禁止存放产生异味的物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清理,不得留有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4.3.4.5 生产负责人负责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检查。

4.3.4.6 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记录由生产部保存。

5、考核办法

5.1品控部按照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具体按《产品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扣分,每扣一分罚产生责任部门1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2在对合格入库产品的检查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罚缺陷产生责任部门50元/项,多项次累计扣罚。

4.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审批)产品,强行闯关流入下道工序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5.4对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流下来的人为因素的不合格,根据情况奖励问题发现部门30元/次,对问题责任部门按每项/次扣5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5对市场信息反馈中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格的扣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次;重要、安全项的加倍处罚。

5.6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自互检工作做的较好的,对同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的,对质量控制要求的措施积极配合的,当月给予奖励50-100元。

5.7质量改进项目,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按计划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50-100元/项。

5.8其它任何形式出现的不合格或属于质量责任考核内容的,根据责任原因分别处责任单位50-100元的处罚。

第12篇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制度办法(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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