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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2 07:04:15 查看人数:87

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第1篇 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为了通过对项目出入人员、车辆的控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活,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区内的门岗工作。

3.0职责

3.1门岗安全员熟悉本项目内的人员、车辆情况;

3.2门岗安全员保证门前车道及周围环境卫生;

3.3门岗安全员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车辆登记出入制度;对宾客及车辆进行指引分流,劝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项目;

3.4门岗安全员严格执行物品搬迁及人员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接岗时,双方敬礼交换位置。

a)着装规定:

--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标志齐全,大沿帽须配戴端正;前沿离眉一指,上衣扣、风纪扣及被扣要扣齐。

--上岗执勤必须扎武装带,系带方法为右肩左挎,肩带从右肩袢下穿过,不得压肩袢,系腰带为外衣下襟 1 至 2 扣之间。

--着秋装时,里面应套穿统一规定的衬衣,扎统一规定的领带(领带系于衬衣领内,下摆不得露出外衣)。

b) 坐姿要求:上身保持正直,双手自然放于桌面,头要正、肩要平,双腿并拢。

c) 站姿要求:

--站立:两脚靠拢并齐,脚尖向外分开约 60 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直,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背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弯屈,拇指贴于时指第二关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平视前方。

--跨立:两脚与肩同宽,两手背到身后贴于腰际,左手抓住右手腕。两腿挺直,上体保持正直,两眼目视前方。

d) 岗亭内要保持整洁,闲杂人员不许入内,禁止在岗亭内聚集数人,吃零食、抽烟、会客、闲聊、看书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 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

4.2.1 安全员应熟悉本责任区域内用户的基本情况,对出入人员是否本项目居民及车辆能准确实别,必要时应掌握用户全面情况,包括:相貌特征、姓名、楼号、人口情况、车辆情况、常规出入时间以及性格特点等。

4.2.2 凡进入项目的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装修人员持'临时出入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2.3 进入项目的外来人员及车辆需登记,必要时由服务中心向用户联系得到允许方可入内,推销、广告或其他闲杂人等谢绝进入。

4.2.4 进入项目的外来车辆,需在门岗换证,并对其车牌、驾驶证号码、出入时间作详细记录;已办理区内固定停车手续的车辆,应将有效凭证置于前车窗玻璃左侧,并在出入项目时由门岗进行登记管理。

4.2.5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和 5 吨以上货车,禁止驶入项目。

4.2.6 检查出入证、车辆(出租车、货车)、出入物品时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和蔼,说话和气,纠正违章先敬礼,后说话,以理服人,公司或集团领导出入时,要敬礼。

4.2.7遇到用户或上级领导带有重物进出困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

4.2.8 若遇到蛮横无理、拒不出示证件的来人或车辆,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消除其不满情绪,必要时可上报安全部主管协调解决。

5.0相关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sw-jl-044

《外来人员登记表》 sw-jl-045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sw-jl-046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山庄物业安全管理部工作检查规程

山庄物业安全管理部工作检查规程

1.0目的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标准,使之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2.0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安全管理部整体工作进行检查。

3.2安全管理部主管负责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

3.3安全管理部班长负责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进行检查。

4.0工作标准

4.1门岗值班员

4.1.1上岗前按照《安全管理部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着装。

4.1.2执勤期间严格执行《安管管理部员工仪容仪表》的相关规定。

4.1.3服务态度

a时刻做到微笑服务。

b多使用敬语服务,做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c执勤期间不准发生一起争吵,一起有效投诉。

d对客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认真、周到、耐心。

4.1.4工作纪律

a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漏班、不误班。

b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

c值班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

d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e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f讲原则、讲方法、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4.1.5工作能力

a熟练掌握别墅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及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等。

b正确的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c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1.6服务质量

a登记有效证件每人/次不超过一分钟,不出现失误。

b责任区域内秩序井然。

c不因失职出现一起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盗、被抢等治安刑事案件。

d工作环境整洁,各种表格、记录完好无缺。

4.2车场值班员

4.2.1上岗前按照《安全管理部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着装。

4.2.2执勤期间严格执行《安管管理部员工仪容仪表》的相关规定。

4.2.3服务态度

a时刻做到微笑服务。

b多使用敬语服务,做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c执勤期间不准发生一起争吵,一起有效投诉。

d对客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认真、周到、耐心。

4.2.4工作纪律

a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漏班、不误班。

b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

c值班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

d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e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f讲原则、讲方法、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4.2.5工作能力

a熟知车主姓名、车位号、入住的单元号、车辆状况。

b熟练掌握停车系统、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

c正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d善于观察、分析、处理车场内出现的各种问题。

4.2.6服务质量

a不出现一起乱停、乱放车辆的情况。

b车场内无闲杂、可疑人员。

c车辆在车场内部发生一起损坏事件。

d不发生一起车辆被盗案件。

e不发生一起有效投诉事件。

f车场内不发生一起交通意外事故。

g车场清洁卫生、照明良好、岗内各种设备、设施干净,值班台面整洁,各种记录、表格完好无缺。

4.3巡逻值班员

4.3.1上岗前按照《安全管理部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着装。

4.3.2执勤期间严格执行《安管管理部员工仪容仪表》的相关规定。

4.3.3服务态度

a时刻做到微笑服务。

b多使用敬语服务,做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c执勤期间不准发生一起争吵,一起有效投诉。

d对客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认真、周到、耐心。

4.3.4工作纪律

a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漏班、不误班。

b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

c值班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

d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e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f讲原则、讲方法、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4.3.5工作能力

a熟练掌握别墅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设施的具体位置,操作规程,配电房、车库等重点防范部位的状况。

b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c了解别墅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

d熟悉车场停车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

4.3.6服务质量

a每半小时对辖区域巡逻一次,不出现业主/物业使用人家被盗、被抢案件。

b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一次火灾事故。

c责任区域内不出现一辆车被损坏,不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不丢失一辆车。

d接到业主/物业使用人报警后,须在3分钟内报告上级并赶到现场。

e处理各种违章时文明、礼貌、及时、有效,不允许发生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及访客争吵的情况。

5.0监督检查

5.1服务中心经理、安管主管、安管班长随时对小区各岗位安管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5.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管员存在违纪、违规及未按工作标准进行作业行为的,第一次进行警告,若再次发现则填发《奖罚通知单》,注明违纪、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5.3若违纪、违规行为属实,但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经当班班长和主管签字确认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同意后生效,并对当事人加重处罚。

5.4若当事人认为情况不属实,则按《员工手册》中'沟通渠道'中的'申诉'条款向上级领导反映,由上级领导进行调查、

处理。

6.0支持性文件

6.1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2员工手册

7.0质量记录

第3篇 物业电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电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轿顶检修时,应注意:

1.1严禁一脚踩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任一固定点上时作业。

1.2检查保养前首先应切断轿顶急停开关,打开照明开关。

1.3站在轿顶,切忌靠近或挤压防护栏,并应注意对重与轿厢间距,人体切勿伸出防护栏。

1.4严禁站在井道外探身到轿顶上作业。

2、检查电梯时应注意:

2.1机房操作电梯时确保厅、轿门关闭;再关断门电机控制电源,再操作电梯运行。

2.2手动盘车时,应先切断主电源开关,机房内至少两人配合操作。一旦盘车完毕, 务必全部拆除掉松闸扳手等物件,并放在安全位置。

2.3轿内操作应防止超越限端站,以防冲顶或蹲底。

3、底坑检修时应注意:

3.1严禁井道上、下部同时工作。必须工作时,底坑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2保持底坑卫生与清洁。

3.3进入底坑时应先切断底坑急停开关,打开底坑照明。

3.4进入底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5应按年检要求,检查电梯底坑的各个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机械部件润滑是否良好,缓冲器性能是否可靠。

4、检查中断需要暂时撤离现场时应注意:

4.1切断总电源开关。

4.2排除热源、如:电焊、气焊、烙铁、喷灯。

4.3关闭所有厅、轿门。如未能正常关闭应张贴警告语或派专人看守。

4.4对中止前工作,尤其是接线端子应做好记录,以防混乱或记忆失误。

4.5必要时可派专人值班,维护现场。

5、故障检修或日常保养结束后,应做到:

5.1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

5.2检查工具、材料、器件有无遗落在设备上,尤其控制柜内。

5.3清点工具、材料、整理工作现场。

5.4送电试运行,观察电梯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停梯检查。

5.5填写故障处理记录,填写清楚事故原因、检查过程、处理结果。

第4篇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电工的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电工的维修、操作管理

3.内容

3.1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国家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劳资机构规定验印的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操作证,并经体检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3.2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3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情况下必须有二人在场方能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3.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不准进行拆装检修,必须停电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时候只允许接触一根带电电线。

3.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严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临时遮拦,悬挂警告牌,并由专人监护,施工中应使用手柄等部位绝缘情况良好的工器具,严禁使用钢卷尺。

3.7登高操作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须有防护措施,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3.8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确认已断开电源,并验明无电。

3.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10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或其带动的机械时,维修电工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停电时间。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并登记送电时间。

3.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来灭火。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5篇 物业公司柴油发电机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园、**管理处的发电机组的操作。

3.0 职责

3.1 机电维修人员负责发电机组的操作。

4.0 工作程序

4.1 **花园柴油发电机操作。

4.1.1 检查控制箱面板上灯光(发光二级管)的显示,检查机油、柴油油位,检查冷却液液位是否保持在标准液位。

4.1.2 手动起动

4.1.2.1 旋三位开关到手型符号位置,随后按起动按钮。

4.1.2.2 发动机起动,若第一次起动失败,暂停10秒钟后,再起动每第二次,通常设定为三次。

4.1.2.3 若三次起动失败,在面板上起动失败灯亮。

4.1.2.4 发动机起动后,机组转速和电压达到额定值时,机组运行灯亮。

4.1.2.5 机组在运行中,由控制系统自动控制机组的某些性能和功能,当发生停机故障时,机组停机,故障指示灯亮。

4.1.2.6 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如噪音、震动、油、水、气等泄漏,电压、频率,若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停机。

4.1.2.7 当机组频率和电压稳定在额定值后,才能闭合断路器,向负责载供电。

4.1.3 自动起动

4.1.3.1 旋三位开关到'自动'位置。

4.1.3.2 当机组接收到配电柜市电停电信号后,机组经一定时间(通常设定为2秒钟)延迟后自动起动。

4.1.3.3 发动机若第一次起动失败,暂停数秒钟后,再起动第二次,通常设定为三次。

4.1.3.4 若第三次起动失败,在面板上起动失败灯亮。

4.1.3.5 发动机起动后,机组频率和电压达到额定值时,发动机运行灯亮。

4.1.3.6 机组在运行中,由控制系统自动控制机组的某些性和功能,当发生停机故障时,机组故障指示灯亮。

4.1.3.7 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如噪音、震动、油、水、气等泄漏,电压,电流,频率,若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停机。

4.1.3.8待机组频率和电压稳定在额定值后,才能闭合断路器,向负载供电。

4.1.4 手动停机

4.1.4.1 断开断路器。

4.1.4.2 发动机将在空载状态下,继续运行一段时间(通常为5分钟)后停机。

4.1.4.3 旋三位开关到停机(off)位置。

4.1.5 自动停机

当异地起信号解除后,发动机将在空载状态下,继续运行一段时间(通常为5分钟)后自动停机。

4.2 *-*管理处柴油发电机操作

4.2.1检查控制箱面板上灯光(发光二级管)的显示,检查机油、柴油油位,检查冷却液液位是否保持在标准液位。

4.2.2 手动启动

4.2.2.1 打开燃油阀门

4.2.2.2 将钥匙插入控制箱的钥匙开关孔,转动至启动位置,或按下启动按钮。

4.2.2.3 如果发动机在20秒内不能启动,应暂停启动操作,将钥匙转回停止位置,等待1分钟后再重试。

4.2.2.4 连续启动发动机三次失败后,等待一段时间。

4.2.2.5 发动机启动后,松开钥匙或按钮。

4.2.2.6 发动机启动后立即检查油压表。如果无油压显示,必须立即停机。

4.2.3 手动关闭

4.2.3.1 撤去发动机负荷

4.2.3.2 使发动机怠速运行1分钟

4.2.3.3 把钥匙转至停机位置或按下停机按钮关闭发动机。

4.2.4 自动起动

4.2.4.1 将发电机组控制屏转换开关拨到自动(a1)位置,打开电源开关。

4.2.4.2 此时机组已进入自动状态。当市电停电,配电房的控制信号使发电机组在5至10秒钟自动起动供电,联络切换柜自动切换,由发电机供电。

4.2.4.3 市电恢复后,发电机接到配电房的控制信号,在3至5分钟后,发电机自动停机。

5.0 支持性文件

5.1 《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手册》(说明书)

第6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7篇 绿景物业辖区消防水泵例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水泵例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前必须通知消控中心。

二.为保证消防水泵处于常备状态,定于每月初由保安部与工程部共同完成消防水泵的例行检查工作。

三.打开消防泵出水至回水管之间的阀。

四.将运行方式选择为手动,检查电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启动水泵。

五.启动水泵后,慢慢关闭回水阀门。观察水泵出水压力及泄压阀是否动作。

六.记录并观察启动电流是否在正常范围及水泵出水压力是否在1.2mpa。

七.观察降压启动的切换时间是否在10''一20''之间

八.记录运行时电流、水压参数及电机和水泵的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九.运行5分钟后停泵,将消防泵的阀门恢复及选择开关恢复到自动状态,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将运行方式选择自动方式后,在楼层上选择一个手报报警装置后,马上与消控中心联系随时取消声音报警。

十一.按下报警装置后,观察消防水泵是否自动起动、泄压阀是否动作。

十二.运行1一2分钟后停泵。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手动状态,并做好记录。

十三.安排人员巡查各楼层消防水阀有无漏水现象、并记录及维修。

第8篇 物业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运行前应做到:

1.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1.2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

1.3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2、电梯运行时应做到:

2.1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2.2客梯严禁载货。

2.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2.4严禁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2.5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

2.6轿厢顶部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2.7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2.8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2.9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全救护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2.10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层,关闭灯和风扇,再关基层钥匙开关。

3、发生如下故障应立即按'警铃'或电话通知值班人员。

3.1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起动行驶。

3.2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

3.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3.4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3.5有异常响声,较大振动和冲击。

3.6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

3.7安全钳误动作。

3.8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9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臭味。

4、维修人员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轿厢作短程升降时,必须首先切断主电源开关,二人配合好。

第9篇 新城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项目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特制定本规程。

(一)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工作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1)有监护人;

(2)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3)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二)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1)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2)拉开低压总开关;

(3)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1)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2)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4)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5)合上低压总开关;

(6)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3、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1)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2)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1)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2)验电、确认无电;

(3)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5)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6)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第10篇 物业制冷工安全操作规程

a、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冷冻水的压力及温度,检查室内外参数。

b、开引风门时,应根据室内温度情况选定第一次混合比。

c、开中央机及回风机时检查各单位调节阀和电机情况,使露点温度达到要求。

d、运行中注意巡回检查,每小时应检查一次。

e、操作中应注意力集中,认真观察控制台各个信号灯的动态,如发生事故及时停机。

f、随时注意冷却水的情况,发现断水,应立即停机。

第11篇 物业辖区总控室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总控室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监控大厦、小区各系统,特别是消防、楼层、电梯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2、负责消防监控治安录像;负责本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负责相关消防表格的记录;负责保障消防电话的畅通;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处理好紧急时期的联络、指挥、抢救、疏散等工作。

3、工作程序:

1)值班员要掌握本控制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的操作。

2)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3)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机电人员。

4)各操作手柄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每月第一个周一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当出现火警信号时,应立即复位。通过对讲机或电话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和机电人员前去处理。

7)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前往调查处理并录像。

8)按上级要求负责上报消防、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的检查以及半年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验。

10)为保证总控室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总控室专线报警电话。

11)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12)谢绝与本控制室无关人员入内。

13)总控室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4)对楼层监视系统每半个月清洁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月1日、15日)

15)当煤气监测系统发出警报时,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楼层管理人员前去查明,并关闭煤气总阀和分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气燃爆和再泄露,并马上打电话报警。

16)当发生火灾时,应懂得怎样用紧急广播处理和疏散人员。

第12篇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电工的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电工的维修、操作管理

3.内容

3.1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国家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劳资机构规定验印的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操作证,并经体检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3.2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3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情况下必须有二人在场方能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3.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不准进行拆装检修,必须停电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时候只允许接触一根带电电线。

3.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严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临时遮拦,悬挂警告牌,并由专人监护,施工中应使用手柄等部位绝缘情况良好的工器具,严禁使用钢卷尺。

3.7登高操作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须有防护措施,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3.8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确认已断开电源,并验明无电。

3.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10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或其带动的机械时,维修电工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停电时间。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并登记送电时间。

3.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来灭火。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制度(十二篇)

物业安全门岗标准作业规程1.0 目的为了通过对项目出入人员、车辆的控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活,特制定本规程。2.0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区内的门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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