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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供电局线损管理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05 15:20:02 查看人数:53

仙居供电局线损管理标准规定

仙居供电局线损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仙居县供电局线损管理组织机构、部门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组织机构

2.1 仙居县供电局设立线损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营业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用电科、生技科、农电科、调度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2 线损管理工作由局长全面负责,生技科为归口管理部门,配专职线损管理员。

2.3 相关科室和基层生产单位应设置线损兼职人员。供电所、供电营业所线损管理由所长全面负责,配备兼职线损管理员,

2.4 建立全局线损的三级管理网络,层层落实线损管理责任制。

3 职责

3.1 线损管理领导小组

3.1.1 掌握全局线损动态,制定重大的降损节电措施,全局线损分析会每季度一次。

3.1.2 协调各部门的降损节电工作,检查督促降损方案实施。

3.1.3 拟订线损节电奖分配方案和检查线损节电奖奖惩的实施情况。

3.1.4 定期组织线损技术培训,组织线损理论计算和开展降损节电劳动竞赛活动。

3.1.5 不断总结、研究、改革线损管理制度,及时解决线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2 生技科

3.2.1 全面负责全局线损的管理,按年、分电压等级下达线损率指标,考核分析指标完成情况。

3.2.2 合理下达检修工作计划,负责设备检修管理,监督检查检修质量,开展带电作业。

3.2.3 建立和健全线路资料管理制度,收集线路、配变的技术参数,分线整理,编制图表,每年修订一次,做到图实相符。

3.2.4 负责电压、无功综合管理,合理配置无功设备和调压设备。

3.2.5 推广各种降损技术措施,积极采用降损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3.2.6 负责统计全局线损完成情况,每月统计上报全局综合线损率报表。

3.2.7 负责搞好电网的合理布局及有功、无功功率的平衡规划,在负责编制电力系统电网发展规划,确定新、扩建输变电工程时,应综合考虑降低线损和无功补偿的需要。

3.3 用电科

3.3.1 加强用电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供电秩序,提高用电负荷率和低谷电量比重,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3.3.2 建立和健全报装、接电、抄表、收费、用电监察等营业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提高基层用电管理人员的素质。

3.3.3 负责组织营业普查和用电稽查工作,减少营业责任差错,防止窃电和违章用电。

3.3.4 负责电能计量管理,确保电能计量的准确性。

3.3.5 负责用户无功补偿装置审批、统计等管理,提高补偿效果,按规定对100kva及以上用户实行力率考核。

3.3.6 负责小水电、热电发电力率的统计、考核管理,按月结清小水电上网购电量。

3.4 调度室

3.4.1 根据我县系统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编制最佳运行方式,加强经济调度,充分发挥本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有计划供应系统负荷的需要,使整个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连续供电。

3.4.2 监视电网潮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合理调整,认真执行经济调度方案,根据电压和无功管理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电容器利用率和系统力率,保证供电质量,降低电能损耗,发挥系统最佳经济效益。

3.4.3 协调上下级调度业务,并对各厂(站)运行进行专业指导,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3.4.4 配合用电部门抓好负荷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电和上级调度限电命令,稳定用电秩序,搞好优质服务。

3.4.5 本县水电占整个系统比例较大,合理安排水电出力,使整个系统在最佳经济方式下运行。

3.5 农电科

3.5.1 负责搞好农村电网的规划和技术改造。

3.5.2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农电线损指标的考核和管理。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指标管理

4.1.1 线损指标实行分级管理,分压、分线、分台区(变)统计,分所、分线、分台区(变)考核。线损指标与经济责任制和节能奖励相结合。

4.1.2 各基层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根据局下达的线损指标做好分线、分台区(变)的分解落实,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管理。

4.1.3 线损计划指标编制:以近期线损理论计算值和前几年线损统计实际值为基础,根据影响线损率升、降的诸多因素进行适当修正。(影响线损率升、降的主要因素有系统电源分布的变化、电网结构的变化、电网运行方式和潮流分布的变化等)

线损率分类

供电量计算口径

售电量计算口径

全局综合线损率

大网供电量+本县小水电结算电量+热电厂结算电量

全局总售电量

35kv网损率

35kv月中网供电量+35kv结算小水电电量

∑主变10kv总表月中电量

10kv网损率

∑主变10kv总表月中电量+10kv水电结算电量

10kv全部专变电量+公变总表电量+综合变总表电量

10kv分线线损率

分路出线表月对应时间电量+10kv水电对应时间电量

分线专变用户电量+公变总表电量+综合变总表电量

分台区线损率

公变或综合变总表电量

该公变或综合变所有用户抄见电量

注:线损率=(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月中供电量系指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止计算电量;月对应时间供电量指各分线售电量抄见时间。

4.2 10kv分线管理

4.2.1 查清每条10kv线路所连接的专变台数、公用变台数、综合变台数,做到线与变每月对应一致。

4.2.2 以每条10kv线路出线侧计量表计电量加上10kv水电对应上网电量作为供电量,以该条线路上的专变用户电量、公变低压侧电量、综合变低压侧电量合计为售电量,计算该线路的线损电量。

4.2.3 每条10kv线路制定一个线损率指标,指标制定依据为该条线路的理论线损。

4.2.4 各供电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落实线路到责任人,签定线损管理责任状,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做到定人,定线,定指标,定考核。

4.2.5 供、售电量抄表时间一致,以减少供、售电量不对应对线损波动的影响。

4.2.6 每月由所长召开分析列会,公布线损实绩,探讨线损升降的原因,形成书面分析,并且按照考

核办法每季兑现考核结果。

4.3 低压线损分台区(变)管理

4.3.1 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安装计量总表。

4.3.2 查清每条配电线路所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台数和每台公用配电变压器(或综合变)所连接的用户数。

4.3.3 以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计量总表电量为供电量,该配变所有用户抄见电量为售电量,计算线损率。

4.3.4 每台配电变压器制定一个线损率指标,制定线损管理的奖惩办法。

4.3.5 签定管理责任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4.3.6 管好用户变更流程,保证线与变、变与户时时对应一致。

4.3.7 固定配电变压器总表和用户抄表时间相对应,将配电变压器总表和用户表计各自抄见的电量上报有关部门统计。

4.3.8 每月召开分析列会, 公布线损管理实绩,并且按照奖惩办法兑现考核结果。

4.4 线损统计分析

4.4.1 线损率情况分析:本月与上月线损比较,与去年同期比较,累计线损率与去年同期比较。用电情况分析:本月与上月用电量比较,与去年同期比较,累计用电量比较等。

4.4.2 用户电量波动情况,用户停电情况,新增用户情况,抄表见面率情况统计。

4.4.3 配电线损的分析应分线(片)、分台变(区) 进行,并分别与其相应的理论计算值进行比较,掌握线损电量的组成,找出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

4.4.4 分析供、售电量时间不对应对线损波动的影响。

4.4.5 各所每月进行一次线损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全年进行一次全所线损总结。全局线损分析会每季度一次,全年进行一次全局线损总结。

4.5 用电管理

4.5.1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报装、接电、抄表、稽查、收费等岗位职责。

4.5.2 认真开展定期用电普查和稽查工作,加强抄、核、收工作,堵绝估抄、漏抄现象,及时分析掌握用户用电变化情况,堵塞偷、漏电等损失,防止由于收费困难造成少抄、估抄的电量引起线损率异常波动。

4.5.3 严格执行抄表制度,保证抄表质量。抄表日期不得随意变动,较大的变动,须经主管局长批准。

4.5.4 加强用户无功电力管理,采用集中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数。用户集中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应同时按装随电压、功率因数或时间变化能自动投切的装置。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能表,凡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能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和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4.5.5 依法打击窃电,积极采取防窃电措施和提高防窃电能力。

4.6 计量管理

4.6.1 水电站、变电所和用户的电能计量表,均由供电部门管理。

4.6.2 校表室负责全局各类计费电能表和线损计算关口及有关互感器的配置、校验和管理。

4.6.3 计量装置接线应正确可靠,各元件的误差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仪用互感器二次回路连接的负荷,在正常运行不应超过其准确度等级所规定的负荷范围。

4.6.4 新投产的变电所或专线用户的计量装置的装设地点,安装条件及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均应符合部颁《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及有关验收规程的规定。

4.6.5 严格执行《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加强校表力量,配齐校验设备,开展综合误差的校验计算工作。

4.6.6 台州电业局关口表计现场校验时,局校表室应派员到场,了解表计误差及调校结果,及时告诉线损专职员。

4.7 技术管理

4.7.1 做好中长期电网规划,加强电源点建设,强化配电网络结构。

4.7.2 准确预测用电负荷,合理确定配变布点、型号、和容量,坚持“多布点、小容量、短半径”的原则,减少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保证电压质量。配电线路供电半径≤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0.5km。

4.7.3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对配电线路的干线和重负荷的支线优先改造,平衡三相负荷,提高线路的安全经济运行。

4.7.4 淘汰高损耗变压器为节能型s9系列变压器,对于季节性负荷采用专变供电,在不用季节退出,使配变处于经济运行状态。

4.7.5 根据“总体平衡和局部平衡相结合,电力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分散补偿与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的原则,合理选择无功补偿设备和确定补偿容量分布。

4.8 变电所小指标管理

4.8.1 母线电能不平衡率:母线电能不平衡率(%)=(输入电量-输出电量)/输入电量×100%。其中输入母线电量为输入电量,由母线输出的电量为输出电量。母线电能不平衡率不应超过±2%,超过±2%的应作平衡分析。

4.8.2 变电所所用电率:所用电率(%)=(月、季、年所用电量/月、季、年供电量)×100%,各变电所统计、上报相关部门,并接受考核。

5 报告与记录

5.1 主要报告和记录有:

a) 供电所分线、分台区线损月报表及线损分析;

b) 电能表周期轮换率,修调前检验率,修调前检验合格率,现场检验率,现场检验合格率,计量故障差错率;

c) 10kv母线电能不平衡率统计表;

d) 变电所电容器投入率、所用变用电指标完成率;

e) 局中长期节能降损规划和年度降损技措计划;

f) 供电所全年降损计划,降损措施;

g) 线损理论计算报告书;

h) 用户电量波动情况月报表;

5.2 本标准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5.3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局线损专职定期向局线损管理领导小组和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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