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火灾预防制度
一、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从事上述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严禁在《规程》规定以外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三、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在煤层中布置,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时,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四、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且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防火铁门应定期维修。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
五、井上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并于井下消防管路相耦合。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六、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七、每季对井上、下消防管路、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及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2篇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
1 井下严禁使用可延燃橡套电缆和非阻燃皮带。
2 井下机电硐室一律不用可燃性材料砌筑,并在机电硐室内安设2—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存0.5 m3以上的河砂。
3 皮带斜井共安设1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其安设位置为:每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和第三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尾各安设2具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100m安设1具灭火器。其他皮带运输巷,在皮带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各安设2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200m安设1具灭火器。对井上、下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 井下全部使用阻燃性皮带。皮带运输巷道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
5 在发生火灾时,矿井的防尘供水管道作为消防管道使用。
6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每次工作结束后清除易燃物、可燃物等,做到人走场地清。
7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掘进碛头必须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由瓦检员开关。
8 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第3篇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范本
1 井下严禁使用可延燃橡套电缆和非阻燃皮带。
2 井下机电硐室一律不用可燃性材料砌筑,并在机电硐室内安设2—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存0.5 m3以上的河砂。
3 皮带斜井共安设1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其安设位置为:每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和第三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尾各安设2具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100m安设1具灭火器。其他皮带运输巷,在皮带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各安设2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200m安设1具灭火器。对井上、下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 井下全部使用阻燃性皮带。皮带运输巷道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
5 在发生火灾时,矿井的防尘供水管道作为消防管道使用。
6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每次工作结束后清除易燃物、可燃物等,做到人走场地清。
7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掘进碛头必须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由瓦检员开关。
8 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第4篇 车管部防火制度机动车辆火灾预防措施
1、各类机动车辆应配置灭火器,司机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2、车辆出行前,事先检查油箱和输油管是否牢固,防止车辆在行驶中松动、脱落或断裂,老化的机械零件要及时更换。
3、电源线路的接头也要经常检查是否牢固,老化的分电器、点火线圈和高压线,要及时更换。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电线被烧,应立即断开电源,车辆减速停放在安全地带并立即采取扑救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清洗车辆时,必须先将电瓶线拆掉,使用汽油清洗车辆零件时,一定要用毛刷并将机件搬到室外远离火源的空旷地方,需要照明时应使用手提式应急灯。
5、车辆应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内或安全可靠的单位内部,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放火破坏。
6、禁止把擦车用的油棉丝到处乱扔。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