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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02 17:48:02 查看人数:82

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因外来因素安全收到威胁和损伤,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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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条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改装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确认绝缘可靠,并配用漏电保护器。

第五条各班组岗位应设安全员和防火责任人,并将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张贴。

第六条在易燃、易爆等场所应在所在的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告、提示标志,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使用安全防爆电器,不准随意拆除警告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第七条变、配电室、乙炔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八条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责任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 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可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2篇 某事业单位机要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机要工作制度

一、自觉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规。

二、认真执行党的密码工作方针、密码编用原则和各项机要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密码和密码机,杜绝一切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三、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以及机要业务文件、资料、图纸等密件,做到详细登记、分门别类、专人保管。递送密码、密码机,必须两人同行,专车专用。

四、作废的密码、密码电报、机要业务文件等密件,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时,应2人登记签名监毁,不留片纸只字。

五、密码、密码机失控或发现有泄密迹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况上报,不得隐情不报或拖延不报。

六、绝密级文电不得复印;机密级文电复印,须经保密部门同意;其他文电复印,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保证机要通信畅通和设备安全。

八、坚守工作岗位。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待安排机要人员代班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及时准确地做好当班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十、写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手续。

十一、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要室。

第3篇 在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主要的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总结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研究部署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刚才,会英同志传达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点意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形成了国家办事业、国家管事业、国家养事业。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事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甚至阻碍着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精神和积极性的发挥,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党政机关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的今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

第一,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xx7:月,中央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随后,中组部、人事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省里也提出20xx年全省聘用制改革覆盖面达到80以上,20xx年达到100目前,我县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逐步落实,企业用人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下岗分流已取得明显成效。

以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入轨运行。近年来,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们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在卫生系统开展了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县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中实行了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加快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步伐,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结合,整体配套、立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由于机制和体制的问题,很多单位未能迈出关键性的一步,也迫切需要县委和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方向上加以指导,从政策上加以规范,以求改革到位。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进一步转变用人观念,破除大锅饭和终身制,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潜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县事业单位现行的人事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断暴露出来。

一是由国家兴办的事业单位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供养人员过多,财政负担过重。截止20xx年,全县共有各类事业单位640个,职工16129人,是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近10倍;二是在管理体制上政事不分,机构设置重复,既增加了财政负担又造成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三是在人事管理中实行身份管理和终身制度,难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四是实行国家大一统的用人制度,单位普遍缺乏用人自主权,使事业单位难以通过人事运作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五是形成了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使各类人才选择单位和岗位的自主权受到限制,难以形成人才的优化配置;六是管理方法单一,分配实行平均主义,缺乏激励机制,既不符合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特点,又遏制了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地束缚了各类人才才华的施展,阻碍着事业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七是事业单位门类繁多,布局结构失调,社会化程度低。

从社会职能上分,有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社会公益型的事业单位,有创收盈利型事业单位;从管理体制上分,有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有院长负责制;从行业上分,有教育、卫生、文化、农、林、水等;从经费来源上分,有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隶属关系上分,有隶属各级政府机关的,有隶属党群部门的事业单位。有些事业单位已失去了事业单位的应有作用,其性质、职责、服务对象是典型的企业,而经费、人员又由政府承担,增加了财政支出。

要解决这些弊端,就必须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事业单位才能充满活力,各类人才才能脱颖而出,各项事业的发展才能开创新的局面。

第三,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率先步入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早日实现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率先步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方面要创新理念, 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另一方面,要调动全县上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仅教育、卫生及城建系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可以说,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重要阵地。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能够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尽其才的用人制度和良好的用人环境,为郾城参与竞争提供人才支持。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复杂,必须确定目标,分类指导,讲究方法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对于吃了几十年事业饭,捧了几十年铁饭碗的事业单位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要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把推行聘用制、实行评聘分开、搞活内部分配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把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作为队伍建设重点,把未聘人员分流作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是对终身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改革,意味着要搬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铁交椅,打破干部职工的铁身份。

各事业单位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可以直接聘到岗位,也可先签聘用合同,后签岗位合同;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实施,但必须按照县里确定的时间表进行,五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后,事业单位补充新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严格按照要求,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要加强聘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聘期考核。人事部门要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妥善处理人事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要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在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彻底改变过去身份管理的方式,在用人、统计、计划、调配等方面取消身份区别,建立适应岗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才能胜任的岗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岗位准入控制;要深化职称改革,积极稳妥地搞好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改革试点。

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控制前提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任职资格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所达到的学术、技术水平,不与工资待遇挂钩。用人单位在核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照一定的程序,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取得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自主确定聘用人员。

二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可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和考任。

聘任、选任、委任的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的权限和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三要合理设置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另外,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第三,要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要贯彻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一方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

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逐步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另一方面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事业内部分配。

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一定要搞活,要拉开档次,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内部按岗位分配的办法,对关键岗位要给予适当倾斜。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第四,要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政事分开、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调控,认真解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等问题。

一是要转变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强化宏观管理职能,该下放的权力,要落到实处;该管住的,要真正管住。对各类事业单位的发展,尤其是对国家财政拨款和定额补贴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进行控制和指导。

坚决防止和纠正借改革之机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性指导和监督。

人事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行指导、检查、服务和监督及综合协调的职能第五,要妥善安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未聘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由于编制、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会出现一些未聘人员,我们一定要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渠道进行妥善安置。

在安置过程中,要坚持三条原则,从六个渠道予以妥善安置。三条原则即:一要坚持精简机构、保持稳定、增强活力的原则。

不允许通过增设机构和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来安置人员。二要坚持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

未聘人员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自行消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跨系统、跨行业调剂安置。

原则上不能把未聘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也不能盲目分流。三要坚持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改革实施前,开辟未聘人员安置的多种途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和办法,不能造成车到山前再找路的被动局面。希望大家谨慎对待,把握好环节,执行好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思想工作,多渠道进行安置,防止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第六,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人才辈出的机制和环境。事业单位是人才集中的地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

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引进高层次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改革建立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并充分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要建立吸引人才绿色通道,对进入我县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简化调入手续,不受编制限制。

要尽快制订重奖科技功臣办法,真正贡献突出的,可以给予重奖,激发各类人才不断学习、不断进取的自觉性,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关系到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任务繁重。对此,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沟通信息,主动通报和反馈情况,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检查,有责任落实,确保改革的深入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要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改革作出规划,理清思路,大胆探索。在改革方案设计和实施中,要先易后难,递次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同时,要及时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积极争取全社会对这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减小改革阻力,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要通过按口、按部门召开座谈会或深入基层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改革的意见,真正使这项重大改革更加稳妥,更加符合我县的实际。

(三)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政策。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改革政策,在制定改革方案、签订聘用合同、处理人事争议等方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执行政策上打折扣,不允许自行其事,随意变更。

对有争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绝不能擅做主张、随意处理。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搞任人唯亲,打击报复。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严守纪律不徇私。

同志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关系到整个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希望大家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圆满成功,为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率先步入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第4篇 施工外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二○○五年三月十日

第6篇 单位会务工作制度-范本

单位会务工作制度

会议是各级领导贯彻政策、布置任务、沟通信息、协调行动的有效方法,做好会务工作是办公综合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本规范所指会议包括基层单位的党务会议、行政和业务工作会议等,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一、办会要求

加强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做好本单位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服务质量,做到周到、严密、高效、得体。

二、办会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1.拟订方案。各××分局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要求拟订会议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会议方案应考虑: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日程、议程、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会议经费预算等。

2.会议通知。主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报有关领导审定下发。对于时间紧迫、来不及下发通知的,可电话通知有关单位的综合部门或直接通知参会人员,并讲清楚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要求。

3.材料准备。由主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会议需要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参考材料、会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等,根据参会人数印制分装。必要时,主办单位应将有关材料先行下发与会人员酝酿、准备意见或建议。

4.会场布置。

(1)桌椅摆放。根据会议具体情况和领导要求,在没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场所摆放桌椅。如果有设主席台,需要了解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人数并据此摆放,主席台下桌椅的摆放根据具体会议人数而定。不设主席台的座谈会等会议形式,桌椅摆放成“口”字形,如果人数较多,可在领导席的两面和对面增设2-3行桌椅。

(2)制作台卡。各单位可参照目前使用l形透明有机玻璃台卡制作台卡,根据具体会议要求,制作人名台卡或单位名称台卡。制作时一般使用红色打印纸双面打印,切割成卡面大小插入台卡。以台卡内容居于卡面正中为美观。

(3)座位安排。摆放台卡,做好主席台座次安排和与会人员座位安排。与会人员座位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顺序,按居中、先左后右进行排序。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室的座位安排参照以上做法。

主办单位需要事先了解应参会人员中实际能够参会的人数,并据此合理安排好座位、摆放台卡,尽量避免开会时会场出现空席。

(4)重大会议经领导同意后,可摆放花木,布置横幅会标,横幅一般为红底白字。

(5)调试好会场的话筒、音响、录音、投影等设备,如果有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还需布置好电插座。

(6)事先搞好会场卫生,落实卫生清理工作。

(二)会中服务工作

1.做好摄影摄像工作。必要时联系办公室落实专业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2.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在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应使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在没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可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

3.落实服务人员,做好茶水供应工作。根据会议具体要求和参会人数,确定供应饮料或热茶。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一般供应饮料,并事先放置在每个座位上。如有供应热茶,应每半小时加1次热茶。

(三)会后整理工作

1.清理会场,主要包括撤下会标横幅、收走台卡等用品、通知有关部门清扫场地等。

2.起草会议纪要、整理领导讲话、编发信息等,根据要求及时制发文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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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 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 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 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 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 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 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 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 已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接电线者;

3、 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 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 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

6、 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 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 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 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8篇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xx乡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xx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 办公室每月出《xx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 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 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第十三条 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xx车费每次30元。

第十六条 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 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xx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委、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 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 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 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一、十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 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 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 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

一、定期交流党组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交流的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

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

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2.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要向党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外传。

三、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议事制度

实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的工作摆上党组的议事日程,使机关党建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1.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讨论并提出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意见。

2.讨论机关党组织提请研究的工作。

3.适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会议。

2.党组根据本机关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会议可吸收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协助做好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和反馈。

四、党组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实行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的落实。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薄弱环节,督促抓好整改。

2.突出重点,检查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任务落实情况。

3.注重实效,推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关党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

2.机关党组织执行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作风建设,尤其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4.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协助搞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的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抓的情况。

6.党组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的具体方法

1.党组要经常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党组要把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并分解、立项,一起检查、落实。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3.党组在讨论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时,应对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五、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

建立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保证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期换届选举,确保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人选质量。

(一)机关党组织的任期。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素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是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的工作的同志担任。市直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坚持“三个不批”原则,即素质不具备的不批,职级不到位的不批,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不批。

(三)委员候选人的结构。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梯次年龄结构、文化知识结构和男女比例,既要有党组和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又要有工、青、妇的代表,使委员会班子成员达到整体优化组合。

(四)机关党组织任届期满,党组应及时听取机关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专题汇报,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时进行。

(五)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以下规定承办:

1.必须按《党章》和《暂行条例》规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要求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党组织要确定具体延长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同意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后,单位党组织应将上级党组织关于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决定,通知全体党员。

六、机关党务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一)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是指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管理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及党务干部在系统内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要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时,担任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三年以上、专职党务干部五年以上,且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效显著的,应优先考虑。

(三)各单位要建立党务后备干部队伍,拓宽渠道,有计划地推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四)各单位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重视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七、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一)经费保障的范围

1.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而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经费。

2.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购买学习材料,添置必要电教设备的经费。

3.机关党组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纪检干部、先进党组织的经费。

4.党务干部必要的学习、培训、考察费用。

5.机关党组织调查举报、信访和查办违纪案件的经费。

6.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把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

2.机关党组织必须根据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提出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本单位财务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3.开展重大党建活动,应及时向党组报告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4.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每年年终要在党内适当的范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八、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奖惩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是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维护党规党纪,选好用好干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是: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实施办法

1.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的干部考核工作。

2.在对机关干部进行调整任免的酝酿阶段,机关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党组的要求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研究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听取机关党组织对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意见和建议。

4.机关党组织通过机关党的日常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反映,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积极向党组推荐优秀后备干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2.增强组织观念,确保人事机密,切实做到不跑风漏气。

第10篇 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的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总结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研究部署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刚才,会英同志传达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点意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形成了国家办事业、国家管事业、国家养事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事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甚至阻碍着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精神和积极性的发挥,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党政机关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的今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

第一,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0 7:月,中央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随后,中组部、人事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省里也提出2003年全省聘用制改革覆盖面达到80%以上, 2023年达到100%目前,我县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逐步落实,企业用人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下岗分流已取得明显成效。以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入轨运行。近年来,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们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在卫生系统开展了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县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中实行了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加快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步伐,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结合,整体配套、立体推进的改革态势。由于机制和体制的问题,很多单位未能迈出关键性的一步,也迫切需要县委和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方向上加以指导,从政策上加以规范,以求改革到位。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进一步转变用人观念,破除大锅饭和终身制,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潜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县事业单位现行的人事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断暴露出来。一是由国家兴办的事业单位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供养人员过多,财政负担过重。截止2003年,全县共有各类事业单位640个,职工16129人,是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近10倍;二是在管理体制上政事不分,机构设置重复,既增加了财政负担又造成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三是在人事管理中实行身份管理和终身制度,难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四是实行国家大一统的用人制度,单位普遍缺乏用人自主权,使事业单位难以通过人事运作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五是形成了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使各类人才选择单位和岗位的自主权受到限制,难以形成人才的优化配置;六是管理方法单一,分配实行平均主义,缺乏激励机制,既不符合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特点,又遏制了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地束缚了各类人才才华的施展,阻碍着事业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七是事业单位门类繁多,布局结构失调,社会化程度低。从社会职能上分,有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社会公益型的事业单位,有创收盈利型事业单位;从管理体制上分,有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有院长负责制;从行业上分,有教育、卫生、文化、农、林、水等;从经费来源上分,有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隶属关系上分,有隶属各级政府机关的,有隶属党群部门的事业单位。有些事业单位已失去了事业单位的应有作用,其性质、职责、服务对象是典型的企业,而经费、人员又由政府承担,增加了财政支出。要解决这些弊端,就必须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事业单位才能充满活力,各类人才才能脱颖而出,各项事业的发展才能开创新的局面。

第三,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率先步入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早日实现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率先步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方面要创新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另一方面,要调动全县上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仅教育、卫生及城建系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可以说,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重要阵地。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能够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尽其才的用人制度和良好的用人环境,为郾城参与竞争提供人才支持。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复杂,必须确定目标,分类指导,讲究方法

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对于吃了几十年'事业饭',捧了几十年'铁饭碗'的事业单位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要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把推行聘用制、实行评聘分开、搞活内部分配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把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作为队伍建设重点,把未聘人员分流作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是对终身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改革,意味着要搬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铁交椅',打破干部职工的'铁身份'。各事业单位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可以直接聘到岗位,也可先签聘用合同,后签岗位合同;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实施,但必须按照县里确定的时间表进行,五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后,事业单位补充新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严格按照要求,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加强聘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聘期考核。人事部门要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妥善处理人事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 要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在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彻底改变过去身份管理的方式,在用人、统计、计划、调配等方面取消身份区别,建立适应岗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才能胜任的岗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岗位准入控制;要深化职称改革,积极稳妥地搞好'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改革试点。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控制前提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任职资格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所达到的学术、技术水平,不与工资待遇挂钩。用人单位在核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照一定的程序,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取得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自主确定聘用人员。二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可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和考任。聘任、选任、委任的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的权限和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三要合理设置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另外,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第三, 要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要贯彻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一方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逐步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另一方面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事业内部分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一定要搞活,要拉开档次,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内部按岗位分配的办法,对关键岗位要给予适当倾斜。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第四,要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政事分开、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调控,认真解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等问题。一是要转变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强化宏观管理职能,该下放的权力,要落到实处;该管住的,要真正管住。对各类事业单位的发展,尤其是对国家财政拨款和定额补贴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进行控制和指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借改革之机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性指导和监督。人事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行指导、检查、服务和监督及综合协调的职能

第五, 要妥善安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未聘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由于编制、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会出现一些未聘人员,我们一定要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渠道进行妥善安置。在安置过程中,要坚持'三条原则',从六个渠道予以妥善安置。'三条原则'即:一要坚持精简机构、保持稳定、增强活力的原则。不允许通过增设机构和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来安置人员。二要坚持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未聘人员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自行消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跨系统、跨行业调剂安置。原则上不能把未聘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也不能盲目分流。三要坚持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改革实施前,开辟未聘人员安置的多种途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和办法,不能造成'车到山前再找路'的被动局面。希望大家谨慎对待,把握好环节,执行好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思想工作,多渠道进行安置,防止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第六,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人才辈出的机制和环境。事业单位是人才集中的地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引进高层次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改革建立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并充分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要建立吸引人才'绿色通道',对进入我县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简化调入手续,不受编制限制。要尽快制订重奖科技功臣办法,真正贡献突出的,可以给予重奖,激发各类人才不断学习、不断进取的自觉性,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关系到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任务繁重。对此,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沟通信息,主动通报和反馈情况,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检查,有责任落实,确保改革的深入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要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改革作出规划,理清思路,大胆探索。在改革方案设计和实施中,要先易后难,递次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同时,要及时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第11篇 某事业单位秘书科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秘书科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脱人,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印信的保管和使用,严格印信使用手续,认真审阅登记用印内容。

三、及时、准确地做好文电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保密、快速、准确。

四、管理机关和办公室的行文,严格行文规范,遵循办文程序,控制不必要的行文,维护机关行文的严肃性,坚持办文标准,严格审核,确保公文质量。

五、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既热情周到,有效控制势态发展,又坚持原则,维护好单位的形象。

六、本着热情、周到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努力为来宾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七、加强书记室、主任室、常委会议室、南二楼会议室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持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八、负责办公室内部事务、财务经费管理,办公用品添置、保管,报刊征订,各种报表填写上报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物品领用登记手续。

九、负责办公室会议记录和办公室的服务工作,按时编排党委和办公室当月工作安排。

第12篇 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因外来因素安全收到威胁和损伤,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条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条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改装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确认绝缘可靠,并配用漏电保护器。

第五条各班组岗位应设安全员和防火责任人,并将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张贴。

第六条在易燃、易爆等场所应在所在的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告、提示标志,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使用安全防爆电器,不准随意拆除警告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第七条变、配电室、乙炔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八条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责任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 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可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因外来因素安全收到威胁和损伤,特制订以下规定。第一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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