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事故分析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事故原因和伤亡程度确定与否,负伤者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安环科、生产调度汇报,并立即抢救伤员,合理有效地排除现场险情,保护好现场。
2、发生负伤事故、意外造成的险情、人员严重违章等现象时,不论事情的大小,现场人员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较严重的事件应有车间领导参加,现场作业的员工应如实述说作业经过,不得隐瞒、撒谎,详细具体地分析工作情况,查明原因,制定应改进的安全措施。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和处理。力争作到举一反三,预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4、事故分析要从管理因素、人的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四个方面全面分析。
5、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6、做好事故分析记录,修订检修、清理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2篇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第3篇 某选矿厂班组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班组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班组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
二、 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调查,分清事故的责任。
三、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 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班组人员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五、 对事故分析要认真记录,形成材料并存档。
六、凡是发生事故的班组,不论事故大小,伤势轻重,事故单位班组长要在两天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厂安全组,并要组织发生事故的班组成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制定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厂安全组。
七、对事故责任人必须及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照相关条款,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工段。
八、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班组迟报和隐瞒、不报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责任班组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九、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隐瞒事故不报的,事后伤情发作,要求补报工伤,一律不按工伤对待。
十、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4篇 煤矿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防止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2、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
3、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队长负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5、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定防范措施。
6、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机电运输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对'三违'现象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2、对一般的机电事故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并对事故者写出书面处罚意见,报安监部门备案。
3、对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性质较严重的),由安监部门组织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
4、对事故当事者,除处以经济上的处罚外,必须在工区或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学习。
5、机电科必须定期地对各要害场所岗位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组织教育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的安全技术培训,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6篇 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事故报告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由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分管副经理,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安全分管副经理,由安全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4、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公司经理、安全副经理、分管副经理汇报。经理决断,调度室协助事故单位处理。
5、发生重伤、事故或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经理、安全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总公司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公司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㈡事故调查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分管副经理牵头,装机队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重伤及二级非伤亡事故,由经理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领导组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一级非伤亡事故,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处牵头,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㈢事故分析程序
1、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在当天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2、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3、轻微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4、一般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和事故单位人员参加,三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经理。
5、重伤、二级伤亡事故由经理主持,安全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两天内组织分析。
6、死亡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24小时内由调度室组织,公司经理主持,副经理、总公司有关领导及处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㈣责任追究
1、伤亡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死亡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厂籍。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5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两级工资(6个月)或撤职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1000元。
2、重伤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重伤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留用察看。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3、非伤亡事故
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500元。
⑷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记过或降一级处分并罚款5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500元。
4、非伤亡事故
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责任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罚款3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5、事故处理
1、发生三万元以上灾害性损失,按事故进行分析、追究、处理。
2、凡发生各类事故未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拖延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上者,对单位分别处罚2000元、3000元、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200元、300元。
3、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做假证、伪证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要追究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执行事故处罚加倍政策。
4、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落实。
5、为降低事故损失,吸取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发生,对在抢救处理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对预防反思事故提出好的建议、措施、办法并取得明显效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额的奖励。
6、事故统计
1、凡发生事故后,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分析,三日内将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副经理。重伤以上事故,一、二级非伤亡事故报总公司安监部门。
2、调度室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7、其他要求
1、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和事故分析程序上报调度室,否则,事故分析报告迟报一天罚单位责任人30元。
2、凡在公司内调、外运、地销生产中,造成外单位人员事故者,由造成事故所在单位,按前述规定上报。
(三)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现场管理,搞好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日常隐患工作做如下规定:
㈠ 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参加检查人员
2、下设隐患排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办公室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全体人员
㈡领导职责
1、分管副经理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科室、单位。分管副经理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业务部门研究隐患问题,采取得力措施。
2、对于难度大,难于解决的隐患,每月由分管经理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
3、安全副经理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有关业务部门的隐患排查专题会仪,研究公司存在的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时间”五落实,25日前召开一次经理办公会,通报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每月填写的“事故隐患统计表”进行审批。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的收集、整理和分级,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汇总上报公司,公司认真分选 a 、b级隐患,报总公司计划科。
㈢隐患标准
1、事故隐患:指生产现场、技术,装备设施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级别划分标准:
⑴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总公司、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⑵b级:难度较大,各单位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总公司解决的隐患。
⑶c级:由站、区、厂、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所有a、b级隐患,一律经经理安全办公室确定,需总公司解决的由公司三日内报总公司。
㈣隐患收集
1、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
2、各类小分队活动中查出的隐患。
3、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4、各基层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自查中查出的隐患。
5、干部下现场查出的隐患。
上述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检查人或单位汇总后报排查办公室。
㈤隐患复查与处罚
1、隐患的复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安全副经理,隐患处理后及时注销。
2、对于各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发生的隐患,处罚隐患单位或责任者,不按时整改的隐患,处罚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3、凡不按时处理的隐患,二次下“三定表”或隐患卡,再次不处理者,对单位和负责人加一倍处罚。
4、如隐患复查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按情节轻重,隐患大小给予500-1000元处罚。
第7篇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范本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第8篇 某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设备所带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如发现一次者,按机电事故处理。
2、机电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各队发生机电设备一般事故后,各队组织追查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
4、发生重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科、安检科参加追查。发生特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以及事故分析报告。
5、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设备损坏,不得作为机电事故处理。
6、机电事故报告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如实上报。
第9篇 触电伤亡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制度
(1)凡在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需按规程要求进行调查、分析、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准隐瞒不报或借口拒报。
(2)事故发生后,电工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报告乡供电所。供电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电工进行紧急救护,并向乡(镇)政府、县(市)供电局报告。
(3)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弄清以下几点:
1)触电原因及经过。
2)死伤者的姓名、住址、性别、年龄、触电时间、地点等。
3)事故性质。
4)触电部位及灼伤情况。
5)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
6)抢救经过及方法。
7)设备损坏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况后,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记录、实物、照片等会同事故见证人、事故单位代表、政法部门代表等共同分析鉴定,如事故与电气设备的质量或安装工艺有关,还邀请有关制造厂家、安装单位参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过的”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责任人和当地群众普遍爱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为检测事故:(1)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2)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3)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4)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5)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6)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7)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8)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2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3 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由质量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 重大事故发生后,试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5 试验室母体机构将为员工保存一份完整的个人经历证明文件。该文件含:技术履历表、学历学业证明、任职资格证明、各种培训和资格考核证明、各种获奖证明等。人员技术档案的建立应执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由资料室负责保管。
第11篇 变电站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运行于经济运行的原则,顺利实现心新元公司安全工作目标,精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向机电要效益”的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1、当班组发生异常及未遂,班组长必须在两站安全例会上说清楚,并通报机电部。
2、当部发生障碍、轻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机电部的安全例会上说清楚。
3、两站管理负责人的月度、季度安全定期工作未做到,必须向机电负责人说清楚管理不善的地方和原因。
4、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将发生的原因、经过、教训、措施、责任、考核说清楚。必须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分析不清楚不放过。
(3)事故教育部吸收,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事故领导责任分析不清楚不放过。检查及考核各站管理人员的安全定期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分管领导考核。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问题说清楚,由分管领导参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提出考核。
第12篇 防治水预案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现场跟班人员组成,井下防治水以生产技术科长为领导和其他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综合办主任带领后勤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9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煤工作面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帮、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搬缝的常规办法,对采空区的裂缝、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机电科保证副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副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十一)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十二)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十三)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探放水办公室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十四)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十五)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